前言:ODI备案
香港公司注册及香港ODI备案(境外投资)的方法
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全称为中华人民境外投资备案。
对外投资备案就是我们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ODI)备案。如果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还需要实行核准管理。
需要提醒的是,境外投资(ODI)备案仅针对设立的境外企业。换句话说,境内企业实行境外投资路径上设置的空壳公司,均不在管理部门予以审核的范围之列。同时,境外企业开展的二次投资行为,也不在对外投资管理的范畴,不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香港公司注册及香港ODI备案(境外投资)的方法:
1、独立申报
如单个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一个境外公司,则其需向注册地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2、共同申报
两个以上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拟共同投资同一个境外公司,则应该由持股比例或投资金额较大的投资者在征得其他投资者的书面批准后作为主申报人,在取得其他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申请资料后,共同向主申报人注册地的省级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提出ODI审批的申请。
3、结合申报
如两个以上境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在境内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结合ODI申报主体”),以该等结合ODI申报主体向主管部门递交ODI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