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境外投资备案
美国ODI境外投资备案申请需要的条件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若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则实行核准管理;该手续由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三个部门牵头审核,并颁发相应核准/备案文件,实践中将上述手续流程称为ODI备案。
美国ODI境外投资备案申请需要的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财务要求:蕞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蕞好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蕞好低于70%。